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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07522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4〕45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8-28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省交通厅航运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交办海〔2014119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6

 

 

陕西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交办海〔2014119119号)要求,为在广大小学生中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省交通运输厅和教育厅决定由全省海事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陕西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一、活动主题

水上平安交通  安全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4年8月至10月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工作统一、有序地开展,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成立全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省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 王海波        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 王彬       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韩忠诚        教育厅职成教育处处长

刘向东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余茂华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马志东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方海事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志东兼任,负责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结合韩国“岁月号”客滚船沉没事故和我省水上事故,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互动演示、现场模拟、视频动画等趣味性强的教学方式,开展水上安全知识与自救求生技能的教育,讲授水上交通知识、水上救生救助常识,航行知识、船舶知识和防溺水知识等安全知识。切实通过教学授课,让广大师生了解水上交通安全常识,掌握水上事故防范和求生自救基本技能。

(二)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编印水上安全知识教育指南,张贴全知识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和安全提示卡、播放视频教育片、开展“水上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等形式,在学校、社区、轮渡、客船等场所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围,努力推动水上安全知识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内容包括:渡运、客轮禁(限)航的几种情形、安全措施;船舶沉没、船舶火灾、意外落水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部署及应变知识;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板、救生筏、救生艇的使用乘坐方式方法;水上安全出行应养成的良好习惯等。

(三)开展学生渡现场演练活动。市县海事部门要联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乘坐学生渡上下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水上事故救助应急现场培训、演练,组织学生亲身体验如何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浮具,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学生渡的安全。同时,海事部门要主动联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辖区所在的学校、社区开展水上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配合当地政府排查周边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相关救生设备,指导进行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

(四)开展“海事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海事开放日”、“水上求生”拓展训练等活动,组织观摩水上救生演练、参观海巡船等,丰富学生、家长、教师的航行知识,开拓视野,培养学生对水上安全知识的兴趣,增强水上安全意识,提高水上自救自护能力。

五、活动步骤

全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自8月15日起至10月30日,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4年8月15日-8月3125日)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312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省地方海事局、省教育厅。

    (二)重点宣传阶段(2014年98126日-10月20日)

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利用学生开学、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10月20日-10月30日)

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进行归纳和提升,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六、活动要求

(一)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要结合辖区实际周密组织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活动部署安排,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使小学生们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水上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上防范和求生技能。

(二)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的支持,密切联系学校和社区等单位或组织,推动建立由教育部门主导,海事、学校、社区和家庭等联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小学生水上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从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出发,坚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宣教方式,围绕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求生技能,结合当地特点,结合事故案例,结合师生兴趣,有组织地开展活动,要注意发挥好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四)对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特别是现场教学活动,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精心安排、周密考虑,做好活动预案,并切实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好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官方微、微信等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的氛围。

(六)今年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结束之后,各级海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去年活动开展的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总结,不仅要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更要正视并分析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请各地区于2014年10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省地方海事局、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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